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几点说明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2日 00:00    作者:    点击:[]
 

各位毕业生:

    派遣工作已进入最后的上报方案阶段,如不上报将无法产生报到证,也无法派遣档案。618日下午500前学校锁定就业方案,为便于学院整理录入,请同学们尽量在615日下午5:00之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化新335,有特殊情况晚些上报的也请在615日之前告知(上交时间截至618日下午200),否则无法审核存档上报。

1、请所有毕业生务必使用个人账号及密码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www.sdbys.cn,查看个人信息及个人状态是否有误,有错误及时联系辅导员老师。

2、请按照自身情况办理以下手续,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1)已确定出国、升学(含博士后)的同学请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院审核。

2)已经签约的毕业生,签约手续完备的(即:签约山东省内单位的经人事部门鉴证,可以网上打印就业协议书并由单位盖章;签约京、津、沪、深圳等地区的,经当地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落户的,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录入就业协议书,将就业协议书、主管部门审批函件交学院存档通过;签约其他省外单位的,录入就业协议书后将就业协议书交学院存档),需将协议书等材料交至学院审核。就业协议未通过审核的,在网上查看个人状态时,仍为回生源地。

3)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的同学需将劳动合同首、尾页(含双方签字盖章信息)复印件上交学院审核。

4)与单位达成协议可以工作但还未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同学可下载填写《附件1: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除学校盖章栏,其余项均不能空),上交学院审核,按灵活就业处理。灵活就业不作为任何派遣依据。因灵活就业单位均不给学生予以落户,报到证不会凭灵活就业协议直接发放到灵活就业单位。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仍然要面临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去向的选择。如果选择回生源所在地,无需再在网上作任何录入,直接派遣。如果签约人事代理机构,请在网上直接签约,然后将协议书交回学院审核。

5)签约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四地的同学需同时提交落户证明,没有落户协议的,需上交就业协议书审核,将按非派遣就业处理(不能落户的可直接派至原籍或选择挂靠省人才等代理机构;如单位确定能落户,落户协议还在办理中,需提供证明材料交学院审核,也可照常派出,但前提是个人必须落实清楚)。

6)自主创业的同学,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至学院审核。

 (7)回生源所在地的山东省外生源毕业生,无需在网上做任何录入,报到证直接列回生源所在地。山东生源待就业毕业生,需登陆“信息网”的“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栏目进行未就业实名登记。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非山东省生源毕业生回生源所在地,直接派遣至所在省(市)就业主管部门(或根据要求直接派遣至地市人社局);山东省生源毕业生派回至地级市人社局。

(8)上报方案后,未签约的同学可继续签约,但需在716后才能个人单独办理。

 

 

报到证

按照学院安排,626日本科毕业典礼,627号上午1030可领报到证等证件,原则上本人领取,代领的需出具委托书,地点化学新楼123,同时各班收齐学位服上交毕业生离校时间62829号。

根据大家上报的就业方案产生报到证,依据报到证上的单位名称派发档案,所以原则上报到证和档案去向一致。户口迁移一般根据报到证上的单位地址办理手续,但个别情况也可单独办理,但前提是对方单位接收落户。组织关系一般也跟个人去向一致,但也可就近原则选择迁入(如父母单位等),需个人事先沟通。

领到报到证后,需要:

1、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例如:姓名、性别、报到地址、单位名称、公章等)有无差错,如有错误,请提供报到证正、副本和相关材料,由就业管理部统一到人社厅改正。更正办理时间为628日一天。(提前核对好信息网信息,尽量不要更正,麻烦)

2、报到证作为报到的依据,需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一旦丢失抓紧补办,补办时间为三年。补办流程:凭报到证存根登报挂失-学校就业网上下载报到证遗失证明-凭存根、报纸、遗失证明到山东省人社厅毕业生就业处办理。(尽量不要丢,麻烦)

 

申请缓派的条件:

一般是定向委培、西部计划、汉语志愿者、已公示的省内公务员,需个人提交申请及证明报至学院,7-10月份每个月最后一周可到学校就业中心管理部办理;其他未就业的一般先回生源地,通过二次派遣办理,时间上比较灵活方便。

 

二次派遣(毕业生自行办理)

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人社局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3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自716日起办理。

调整改派(毕业生自行办理)

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2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自815日起办理。

 

PS:如对概念、手续不清可参看附件2《毕业生签(解)约流程及有关手续办理办法》及以下网址:

   就业手续:http://job.sdu.edu.cn/html/subItems/subItem34-1.html

   就业问答:http://job.sdu.edu.cn/html/question/question_list-1.html

 

附件1: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doc

附件2:毕业生签(解)约流程及有关手续办理办法.doc

上一条:关于做好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上海科技大学2015年大学生夏令营宣讲会

关闭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葡萄8883官网AMG(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Official Verification   [网站管理]
电话:0531-88364464 传真:0531-88564464 地址: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院长信箱:yuanzhangmail@sdu.edu.cn